怎样判断心绞痛的严重程度
根据心绞痛的轻重程度,加拿大心血管学会1972年将劳力型心绞痛分为四级,现今全世界基本上都采用这种分类方法。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Ⅰ级
一般体力活动不引起心绞痛发作,例如行走或上楼。费力、快速或长时间用力的重体力活动才引起的心绞痛。
Ⅱ级
日常体力活动即可引发心绞痛,如行走或快步上楼、登高、饭后行走或上楼、寒冷的天气或大风中行走,情绪激动等均可诱发心绞痛,或仅在睡醒后数小时内发作。以一般速度在一般条件下平地步行200~400米的距离或上一层以上的楼梯即可诱发心绞痛。
Ⅲ级
日常体力活动明显受到限制,较轻的活动就可引起心绞痛发作,以至于以一般速度在一般条件 ...... (共36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