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死亡后护理
一、死亡的诊断标准
(一) 传统的死亡标准
传统的观念是将心搏、呼吸停止作为判断死亡的标准。
(二) 脑死亡标准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自身心肺功能停止的患者,可借助机器和药物来维持生命,只要大脑功能保持着完整性,一切生命活动都有恢复的可能。因此,传统的死亡标准已不再构成对人整体死亡的威胁。国内外医学界人士均提出新的比较客观的标准,就是脑死亡标准。
1. 国外的脑死亡标准 脑死亡诊断标准为: ①无感受性及反应性。②无运动、无呼吸。③无反射。④脑电波平坦。
上述四条标准24 h后复查无改变,并除外体温过低 (低于32℃) 及中枢神经抑制药的影响,即可做出脑死亡的诊断。
2. ...... (共327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