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
公元344—386年,东晋书法家。字子敬,小字官奴,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北) 人。王羲之第七子,简文帝婿,任秘书郎丞,迁建威将军、吴兴太守、中书令,人称王大令。工书,精兼各体,尤以行草擅长,与其父齐名,并称“二王”。相传初时学书,羲之从后掣其笔,不得,叹曰:“此儿后当复有大名。”献之尝取帚沾泥汁书壁为方丈大字,羲之甚以为能,观者如市,所作真书,以 《洛神赋》十三行最著名。草书在继承其父之基础上,进一步改变当时古拙之书风,有“破体”之称。其书为上下相连之一笔,如《十二月帖》一气贯连,笔势奔放,英俊豪迈,饶有势气,对后影响很大。唐张旭、怀素,发 ...... (共54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