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
1990年9月5日,县政府决定凤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隶属县政府管理。2002年8月12日,撤销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凤县土地管理局,合并组建凤县国土资源局。原矿产办、土地局承担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划归国土资源局。矿管部门负责全县矿业开发利用管理;县工业总公司负责县属国有大中型矿业企业的生产管理;县乡镇企业局负责全县乡镇、个体、私营矿山企业的生产管理;县黄金公司负责全县黄金系统矿山企业的生产管理;县安监局负责全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 ...... (共24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