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6年
韶州城内成立第一支民间“救火队”。
据《韶州府志》记, 清道光年间, 由于韶州城东关连年不戒于火, 连续多年都发生重大火灾, 延烧民房, 给韶关民众造成极大损失,于是, 南韶连道分巡梁星源带头“捐廉银”, 在韶城“设五街水车”,由民间人士自发地组织起“救火队”。这是韶关最早创办的民间救火组织。
△ 活跃于粤北的“天地会” 杨超、冠六、黄毛五所部千余人,在韶州、英德、清远等处活动, 被清朝廷列入“英清案”。清政府令广州有司剿办, 经数月“清剿”, 清军所部被杨超、冠六等“悉为所败”, 粤北的“天地会” 亦由此发展“众至数万”。1850 年, 广东巡抚叶名琛亲 ...... (共204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