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办厘金
厘金是一种商业税。在创立厘金制度之前,封建王朝的内地商业税中已有牙帖税、落地税、牲畜税等名目,但这种内地商业税在整个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极小,这种情况是和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不足相适应的。
到1853年, 江北大营帮办军务大臣雷以采纳其幕客钱江的建议, 首先举办厘捐。 雷以的奏报说:
因里下河百产之区,米多价贱,曾饬委员于附近扬州城之仙女庙、邵伯、宜陵张网沟各镇,略仿前总督林则徐一文愿之法,劝谕米行,捐厘助饷,每米一石捐钱五十文,计一升仅捐半文……计自去年九月至今,只此数镇,米行几捐至二万贯。臣因此法商民两便,且细水长流,源远不竭,于军需 ...... (共311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