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南京条约》的签订
1842年8月29日,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在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代表清朝政府签字的是耆英、伊里布,代表英国政府签字的是璞鼎查。
《南京条约》共13款,其中规定: 中国永远割让香港给英国,由英国“常远主掌,任便立法治理”。从此以后,香港就成为英国在远东的军事和商业基地,这就给英国进一步深入侵略中国以极大的方便。
条约规定: 中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个通商口岸,在这些通商口岸,英人可以自由居住,自由贸易,这便使封建中国的门户完全洞开在外国侵略者的面前。
条约规定: 中国赔款2 100万元给英国,其中600万元赔偿烟价,30 ...... (共212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