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科学分析调控后,嘉兴蚕桑业的回升
这一时期指的是1962—1978年,经过政府部门的科学分析及调控,使得嘉兴蚕桑业得到回升。
1961年,嘉兴地委就恢复和发展蚕桑生产问题作了专项调查,讨论并制定了《发展蚕桑生产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蚕桑生产十七条)。经省委批准后,印发各地贯彻执行。该规定首次实行蚕茧奖售政策:每出售50千克鲜茧,奖售化肥50千克、粮食10千克、布票3.33米、煤油2千克,还允许秋茧自留10%—15%。此项政策激发了本地蚕农的生产积极性。1963年,嘉兴各蚕区接到省人民委员会文件:据国务院规定,1963年奖售标准比1962年有了提高。同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改行金额计奖。购留比例,蚕茧按实产量留10%……鲜茧( ...... (共111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