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建制的变化
中国城市历史虽然悠久,但是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却没有为法律确认的单立城市政治行政机构,统治者实行的是城乡合治。
清末,严重的存亡危机使清朝统治者中一部分头脑清醒者感到必须改弦更张,进行改革。他们从国外引进了包括市建制在内的一系列改革项目,同时根据统治者的需要进行了一些异化处理。1908年,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城镇区域和乡村区域区别开来,确认城镇与乡同为县领导下的基层行政建置,规定城镇分设议事会和董事会,建立城镇地方自治公所,举办地方自治,城乡初步形成不同的行政系统。民国初年沿袭清制实行城乡分治,江苏首 ...... (共369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