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业构成
明清时期,生活在北京地区州县地方的人口,都分属于不同的系统。明代主要分属州县系统和军卫系统,清代主要分属州县系统和八旗系统。但无论属于什么系统,州县地方的人口都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当然,在各州县治所城镇,也生活着一些军事人口和工商业人口。其中通州因地处大运河终点,驻军和各类非农业人口较多。关于明代通州城市的人口数量缺乏统计,嘉靖二年(1523年)汪应轸在奏疏中谈到,当时通州共有铺户2 495户。[1]如以每户5口计,共有12 475人。所谓铺户是指从事工商业和服务业的人户,这类人户只是通州居民的一部分,估计当时通州城市总人口不少于3万人。清代通州城市人口亦无 ...... (共432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