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族
中华民国及以前,本县有汉、回两个民族。清末《紫阳县乡土志》载: 本县居民“尽属汉类,并无他种。仅有回民散居城乡间,其数亦少”。回民的徙入,一是在清初作为流民进入本县; 二是因清同治年间陕、甘两省回民大起义,清廷采取民族歧视政策,残酷镇压回民,不少回民为逃避杀戮避兵流浪来紫; 三是因贸易来紫定居。回民来紫后,大多聚族而居,形成小的分布群体,如洞河、城关、瓦房店等地。
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查得本县共有汉、回、满、藏4个民族,其中汉族262322人,占总人口的99.3%; 回族1816人,占总人口的0.7%; 满族5人,藏族1人。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本县共有汉、回、 ...... (共39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