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耕地
耕地面积 1990年全县109万亩,人均1.63亩。2002年91万亩,人均1.54亩。2003年5月撤县设区后,全区耕地64.6万亩,人均1.09亩。随着城市化和退耕还林还牧步伐的加快,道路和建设用地增加,原有耕地逐年递减。但由于贯彻实施“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对辖区土地进行大力复垦、适度开发、积极整理,全区耕地总量有所增加,耕地的增速甚至赶上了人口的增速。2005年全区耕地面积66.7万亩,人均1.13亩。至2010年年底,全区耕地面积67.5万亩,人均仍保持1.13亩。
表2-2-1 1990~2010年耕地统计表 单位:万亩、亩
耕地质量 川地、平地、生产力水平较高的 ...... (共189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