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国时期乡村行政区划
民国十二年(1923)出版的由王廷珪、张元际等编纂的《兴平县志》记载,兴平县分为5区、15里,第五区辖定周、百家、陈千3里。陈千里辖“阿上村二堡,小南村一堡,里村一堡,固显村三堡,陈必村二堡,中韩村二堡,陈王村四堡,南韩村三堡,北韩村二堡,北韩寨二堡、陈千村二堡、莪子村二堡”。南韩村隶属兴平县第五区陈千里。
民国十九年(1930),兴平县行政区划分为5区148乡,南韩村隶属第五区(区公所驻店张镇)。第五区下辖:“北堡、店张、王村、南堡、阿尚、大南、西张、张马、御千、固显、定周、陈阡、张里、南位、道张、陈必、南韩、陈王、马堪”等19乡。从民国二十二年(1933)兴平县地 ...... (共63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