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近代中国港口的对外开放[1]
近代中国沿海港口,除古代对海外交通起过作用的广州、泉州、明州、密州等古港外,最早大都是渔港和埠际贸易港。港湾处于自然港状态。进入19世纪后,随着西方殖民主义者的军事入侵和商品输出的扩大,19世纪40年代,清朝政府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才被迫开放沿海口岸。先是1842年《南京条约》,开放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5个通商口岸,准许英国人携带眷属自由居住、派驻领事等官,并可自由进行贸易。
1843—1844年,这5个通商口岸依次开埠。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1858年中国与英、法、美、俄分别签订了《天津条约》,续开牛庄(营口)、登州(烟台)、台湾(台南)、 ...... (共199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