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姻
1986年,统一使用婚姻登记专用章、婚姻登记介绍信,启用新的结婚证。做到了登记手续健全、程序合法,不到婚姻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不予登记。1989年,举办全县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场观摩巩昌镇婚姻登记管理情况,推广婚姻登记手续的“ 三查三看”做法,即查户口底册,看当事人是否达到了法定年龄;查男女双方是否婚姻自主,看婚姻基础是否牢固;查婚姻状况证明,看是否弄虚作假。1991年,全县各乡镇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档案。
1994年,贯彻执行《甘肃省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试行)办法》。各乡镇健全婚姻登记管理制度,开展无违法婚姻乡镇和无私婚早婚村创建活动。巩昌镇为无违法婚 ...... (共70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