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2003年3月,根据《和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深入分析本县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的基础上,编制《和政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全县可开发未利用地和具有整理潜力耕地的开发整理作出具体规划,以便逐步实施。
在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面积289566.45亩,其中耕地整理279751.05亩(可增加农用地51062.7亩,有效耕地27471.6亩);土地开发9815.4亩(可增加有效耕地6830亩)。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建成标准农田385601.1亩。
近期目标:2001年—2005年,开发土地6933.6亩,净增耕地4920.3亩;通过耕地整理增加耕地3672.45亩,使全县耕地面积达到385601.2亩。
远期目标:2006年—2010年,开发土地1630.05亩,净增耕地1 ...... (共121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