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
分类:永登县志254字
1990年,在集体土地确权发证试点的基础上,全县22个乡镇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展开。通过内外业工作,经复核达到“权属合法、面积准确、界址清楚”要求的准予发证。在确权发证过程中,特别重视地籍档案的建立和完善,做到确权一宗,发证一宗,建立一套档案。从1990年底开始,对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确权发证。
截至2006年底,永登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已完成10个乡镇58个行政村。剩余189个村因土地界限不清、申报资料不全等原因没有发证。待全县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完成后进行调查,登记发证 ...... (共25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