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七年壬戌 五十岁
○ 春,任范县令,兼署朝城县。
【释 文】
五十岁的郑板桥,自四十四岁中进士,候官六年,终于如愿以偿,熬得一个七品县令。这与他 “初志望得一京官,聊为祖父争气” 的抱负相距甚远。郑板桥其后书面上常钤上“七品官耳” 的闲章,足见他对此职的不甚如意。
范县,时属山东省曹州府管辖。人口只有十万,县城不过百户人家。朝城县治所在今山东省莘县西南朝城。1956年撤消,划归范县。1964年划归河南省。
郑板桥怀着对“圣世” 的幻想和得志泽加于民的抱负,踏上了仕途。
○ 作《将之范县拜辞紫琼崖主人①》诗:
红杏花开应教频②,东风吹动马头尘。
阑干苜蓿尝来少③,琬琰诗篇捧去新④ ...... (共381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