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同法的特点
合同立法是为了解决民事权利交易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的系统化问题。因此,广义的合同法,作为规定合同定义、合同订立及原则、合同的有效条件、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与担保、违反合同的责任,以及有关合同管理与监督等法律规范的总和,为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违约防范、违约后的救济等,提供了法律规范。而狭义的合同法,则仅指以“合同法”或“契约法”命名的单行法律、法规。在我国,已经摈弃了以单行合同条例调整合同关系的立法模式,而以《合同法》加相关单行法的立法模式,为社会提供系统的合同法规范。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综观中外合 ...... (共199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