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父系氏族社会
从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黄河流域大约在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与大汶口文化的中后期已经完成。这两种文化大体经历了从公元前5000年至前2600年的两个多千年纪。其后一个多千年纪,聚落与墓葬的特点都已经表现出明显的父系氏族社会的特征。
仰韶文化中后期诸遗址聚落已大不同于半坡、姜寨等遗址那样内向的氏族聚居布局,这时的聚落,已出现了大小向两极分化,并形成了中心聚落和从属于它的周围小聚落的外向布局特点。另一方面每个聚落中虽然仍是氏族聚居,但住址一般为单间或双间,各有火塘、库藏,氏族内各个家族或家庭经济上有一定的独立性[1]。这一时期的墓葬,虽然仍 ...... (共151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