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 实木集成地板(LY/T1614 —2004)
实木集成地板是指用两块或两块以上实木规格料经平面胶拼而成的企口地板。
实木集成地板按表面有无涂饰分为涂饰实木集成地板和未涂饰实木集成地板。按地板拼装方式分为普通企口实木集成地板和卡扣企口实木集成地板。根据产品的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
对实木集成地板一般要求为: 实木集成地板两端规格料(不含榫)保留长度不小于50mm;常用树种: 柞木、桦木、槭木、水曲柳、山毛榉、枫木等;同一块地板树种应一致;纵向拼接应采用指接方式接长。实木集成地板的外观质量要求见表2-30。实木集成地板的规格尺寸和尺寸偏差见表2-31。实木集成地板的理化性能指标见表2-32。
表2-30 ...... (共55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