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务代理制度
税务代理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最早产生于20世纪初的日本。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有比较完善的税务代理制度,如日本、美国、德国、韩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等。作为一种有关税务事宜的民事代理机构,税务代理目前在我国也已初步形成一定的规模。
(一) 税务代理制度的概念及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税务代理制度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委托税务代理人,在一定的代理权限内,依照税法规定,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单位和个人自己的名义,代为办理各项税务事宜的制度。
税务代理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代理双方的相互自愿性原则。在税务代 ...... (共648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