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政府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含义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章“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又做了新的明确规定。其主要内容有
(1)政府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体制:
1)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 ...... (共121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