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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数字形式的选用

分类:语言文字规范2273字

4.1 选用阿拉伯数字

4.1.1 用于计量的数字

在使用数字进行计量的场合,为达到醒目、易于辨识的效果,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1:-125.03 34.05% 63%~68% 1∶500 97/108

当数值伴随有计量单位时,如:长度、容积、面积、体积、质量、温度、经纬度、音量、频率等等,特别是当计量单位以字母表达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2:523.56 km(523.56千米)  346.87 L(346.87升)

5.34 m2(5.34平方米)567 mm3(567立方毫米)

605 g(605克)100~150 kg(100~150千克)

34~39℃(34~39摄氏度)北纬40°(40度)

120 dB(120分贝)

4.1.2 用于编号的数字

在使用数字进行编号的场合,为达到醒目、易于辨识的效果,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电话号码:9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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