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分类:语言文字规范98字
本标准规定了出版物上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用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出版物(文艺类出版物和重排古籍除外)。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公文,以及教育、媒体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用法,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 (共98字) [阅读本文]>>
本标准规定了出版物上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用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出版物(文艺类出版物和重排古籍除外)。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公文,以及教育、媒体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用法,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 (共98字) [阅读本文]>>
(续表)
5.1 阿拉伯数字的使用5.1.1 多位数为便于阅读,四位以上的整数或小数,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分节:——第一种方式:千分撇整数部分每三位一组,以“,”分节。小数部分不分节。四位以内的整数可以不分节。示
据说,《通用规范汉字表》研制组一开始曾想按严格异体字的定义整理异体字,即除了音义相同、记词职能相同、仅字形不同的字作为异体字淘汰外,其他一律不按异体字处理。这样做,严格是严格了,但涉及的字太多,改动面
《通用规范汉字表》还对《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不合理处进行了调整。将“皙、蹚、勠”等6个异体字调整为规范字,将“钜、昇、仝、脩”等39个异体字在特定用法上调整为规范字。将“汚[汙污]”调整为“污[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