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
形声字。从言,公声。《说文》:“訟,争也。” “讼”字意为争论、争辩。《后汉书·曹褒传》:“会礼之家,名为聚讼。”引申为诉讼,又有为人辨冤之义。《新唐书·魏元忠列传》:“酷吏诛,人多讼元忠者,乃召复旧官。” 《说文》古文从谷,金文所从“谷”为西周早期形体。清王筠《说文解字句读》:“‘公’、 ‘谷’古不同声。当依《玉篇》作‘’,‘八’、 ‘’同义。 ‘’,盖古‘公’字也。又案:金刻‘公’作‘㕣’。 ‘八’字重叠,取字形茂美。”
1、2 《汉语字形表》94页。3 《战文编》 146页。4、5 《说文》 56页。6、7 《篆隶表》 1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