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事字。古文字一至四横划表示数字一至四,是原始记数符号。“一”字本义是表示最小的正整数。《玉篇·一部》:“一,王弼曰:一者,数之始也。”又表示序数,指第一。《书·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春秋战国以后,“一”字又可写作“弌”或“弌”,累增“弋”或“戈”旁,就如同“二”字又可写作“弍”或“弍”和“三”字又可写作“弎”或“弎”一样,是一种繁化写法。后世这种繁化写法均被废弃。
1 《甲文编》 1页。2《金文编》 1页。3、4 《类编》 1页。5、7 《说文》 7页。6 《郭店》 1页。8、9、10 《篆隶表》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