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妾
旧指娶小妻,俗称讨小老婆,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的产物。中外历史上均有纳妾制,把正妻以外的女性配偶统称为妾,以后妾的来源被扩大,有出于罪犯家庭,有出于卖身,有出于私奔而不备礼者,有的则仅仅因为生活贫困。纳妾的目的从典律上、理论上说是为了传宗接代。《易经·鼎封》中载:“得妾以其子。”孔子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把无子看作背叛祖宗、中断家统的罪孽。一些朝代的婚制中,甚至规定无子嗣必须纳妾,《后魏律考》主张:“其妻无子不娶妾,斯则自绝,无以血食祖父,请科不孝之罪。”从实际生活来看,纳妾还成为剥削阶级耽于女色的一种享乐,把娶妻看作维系 ...... (共51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