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联姻
通婚范围只能限制在同一阶级或阶层内部,要求男女两家财产、地位大体相当。有时也泛指联姻两方的种族、民族及职业相近。中国古代,由于儒家学说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择婚时,既要求人们安守本分,不得逾越,同时又不能屈尊贵体,有辱门庭,二者的结合形成等级联姻的择婚风尚。非等级之间的联姻将受到世人耻笑。一些朝代的法律明令良贱不婚,由于对良贱的范围未作具体说明,这一规定的实际社会作用是禁止不同等级之间的通婚。魏晋南北朝时,犹重门弟,北魏和平四年(公元463年)诏令皇族、王公侯伯及士民之间不得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犯者科罪。古代印度奉行严酷的种姓 ...... (共50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