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西壮族自治州
原为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改为此名。1956年3月6日桂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覃应机(壮族)为桂西壮族自治州州长,李均、梁华新(壮族)、蓝昌法(瑶族)、杨文贵(苗族)、莫虚光(侗族)、赵乐群(壮族)为副州长,甘怀义(壮族)等32人为州人民委员,组成桂西壮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1957年9月4日广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议,1957年12月20日国务院第六十六次全体会议通过,批准撤销广西省桂西壮族自治州。桂西壮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于1958年1月25日发出了撤销自治州建制和1月30日停止办公的通知 ...... (共33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