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卫星城市
自治省曾经使用过的城市分类法,把卫星城市规定为白天人口与常住人口之差,超过10%的城市,如东京与大阪附近的城市。这当然相当于市郊住宅区,但不局限于住宅,是把大城市作为母市,分担其一部分功能的城市,看作卫星城市。
卫星城市的设想,起源于英国震尔德所提倡的田园城市。田园城市,虽然以母市为前提,但卫星城市,是在田园城市中,为了使日常的生活,与母市之间不产生通勤等的交通流量,而有计划地开发的城市。通常在大城市周围,形成另外的地方公共团体的城市化地区,也称为卫星城市,这实质不过是大城市的周围部分。至少,把根据首都圈建设进行的市区开发地区,称为 ...... (共28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