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位超赔
亦称“一般承保超赔保障”。它以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分保责任额,且在有事故限额和没有事故限额条件下的计算方法不同。
设:某一超过100000元以后800000元的火险超赔分保,在一次事故中造成了三个危险单位同时受损,每一危险单位损失200000元。
没有事故限额的超赔:
表7-9
赔 款保险人再保险人200000100000100000200000100000100000200000100000100000
有事故限额的超赔(如为险位限额的2倍):
赔 款保险人再保险人2000001000001000002000001000001000002000002000000
因已赔了二个危险单位,第三个危险单位的损失由保险人自己负责。
运用险位超赔分保,可以保障一般损失,控制保险人对每一危险单位的自 ...... (共47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