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
以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范畴。较早的责任保险出现在19世纪中期的英国,当时仅局限于一些由已保险的物质财产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如火车、马车等交通工具的意外伤害责任。稍后又出现了一些相对独立于物质财产保险的责任保险,如雇主责任险、职业责任险等。但其业务量非常有限,发展也非常缓慢。进入20世纪后,随着现代工业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带来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带来了众多新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的高度集中,意外事故越来越频繁,损害规模也越来越大。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也促进了各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和人们损害赔偿法律意识的提高。 ...... (共424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