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本的金融债券与发行机构
在日本,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称为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是依据长期信用银行法、外汇银行法、农业中央金库法、商工组合中央金库法等法律而发行的,属于特殊债类型的债券。
金融债券在国债正式发行之前,属于中央银行公开市场管理的对象。其发行额和流通市场上的交易额都居于债券市场的中心地位。在民间债券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截止1987年3月底,日本金融债券的发行余额已达47.2万亿日元,占各类债券发行金额的17%,仅次于国债,居第二位。
在日本,并不是所有的金额机构都可以发行金融债券,只有根据《长期信用银行法》等特别法规予以认可的金融机构才有发行资格。目前,金融债券由日本 ...... (共79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