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总统
1990年4月1日公布《蒙古人民共和国宪法补充》草案,提出设总统。规定总统是蒙古独立和人民团结的保证,总统必须是年满40岁、精通蒙古人民生活和习惯的蒙古公民,由大人民呼拉尔无记名选举产生,任期5年。5月11日大人民呼拉尔通过了宪法修正案。9月3日至11日,十二届大人民呼拉尔首次会议选举彭·奥其尔巴特(蒙古人民革命党党员)为蒙古总统,拉·贡其格道尔吉(蒙古社会民主党党员)为副总统兼国家小呼拉尔主席。1992年蒙古国大法规定总统享有以下特别权力:全部或部分否决大呼拉尔讨论通过的法律和其它决定,大人民呼拉尔可以讨论总统的否决,如到会三分之二成员不接受总统的否决,则视 ...... (共43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