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性原则
又称可理解性原则,财务会计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在一些西方国家,可理解性被视为一项针对用户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信息如果不能为使用者所理解,尽管其他方面的质量很好,也毫无用处。会计信息是否对决策者的决策有用,首先要看决策者是否能了解该信息。因而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是连接决策者与决策有用性的纽带。而信息是否能被决策者所理解,取决于信息本身是否易懂,以及决策者的能力这两个方面。因此,可理解性是一项不仅取决于信息提供者、而且还取决于信息使用者的信息质量要求。会计人员应尽可能使其所提供的会计信 ...... (共33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