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企业会计
以交通运输企业为会计主体的一种行业会计。广义的交通运输企业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等所有交通运输企业,而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狭义的交通运输企业,是指不包括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与管道运输企业在内的其他交通运输企业。财政部于1993年颁布的《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该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从事远洋、沿海、内河、公路运输企业、海河港口,仓储企业,外轮代理企业,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轮渡、地铁等企业”。本条目采用会计制度规定的口径。
与工业企业相比,交通运输企 ...... (共696字) [阅读本文]>>